广告提案中常见的问题既表现在广告提案一方,也表现在客户一方。双方的问题都需要加以关注并有效解决,因为成功的广告提案是建立在双方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完成的。 以下是一些著名的广告人对大多数广告提案中出现的问题的看法。 大卫.奥格威认为“大多数说明者没有条理”我不了解他们说的是什么”:“为什么没有人在开始时对问题作一简明摘要,说明研究方法、使用策略、所有承诺、媒体等等……用三分钟就够了”。 阿瑟·舒尔茨认为,提案中常常使用的专门术语,“真是使人困窘”。
大卫·奥夫勒认为大多数提案没有在提案开始时就解释“我们为什么聚在此地’、“提案没有清楚的议程”提案没有方向意识,不够精确”我们的说明者缺乏风采,缺乏权威”。 约翰.奥图认为说明者完全没给客户留下深刻的印象,没有让客户感到他们是“广告代理行业中可得到的最有思考力、最专业、最有能力的人”。 哈维·克里蒙兹认为提案常常‘没注意照明”应该谨慎装置并加以测试”。他认为提案者常常“没有计划让视听众涉入”,但有时提案又用了“大多无关的幻灯片”。
大卫.伯格认为,提案的失败往往在于把提案当作了提案者自己的事情,而没有考虑到接受者。提案者常常说自己想说的,做自己想做的,而未考虑到接受者需要的是什么。 布蓝.普特南认为提案往往有“太多说明者—说太多的细节”。
恰克·温斯顿认为许多提案在没有价值的事情上用了太多时间。 综合以上广告大师们的看法并结合实际操作可以发现,广告提案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提案内容本身的失误。这种失误主要表现为提案缺乏创造性,无法解决客户需要解决的问题。这类实质性问题的出现主要是专业水准欠佳造成的,提案出现这类问题意味着整个提案基本失败。
(2)提案主题不够明确,缺乏条理,忽略了提案结构的完整性。提案结构的完整性意味着提案者给予每个部分和片段一个战略性和明确的权重,而不是赋予它们相同的重要性。
(3)提案媒体选择不当,没有考虑到所选媒体的实际效果,有些甚至仅仅是为了显示对先进演示媒体和一些相关电脑程序的熟知,而不是为了使广告提案的讯息更有效地传播。
(4)提案者将提案当作对书面广告提案书的口头述说。
(5)提案者只注意自己的“说”,不关心现场接受者的反应。提案者同接受者之间缺乏身体语言的交流,如眼神交流、微笑等。
(6)提案者缺乏热情,提案单调乏味,致使接受者对整个提案缺乏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