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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1月5日报道,北京4名男青年因未获得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资质,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提起公诉。这也是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标志着发垃圾短信滋扰市民生活的行为有望首次被定罪。
群发短信正如洪水猛兽般侵蚀着我们的平静生活,办证、商业广告、高利贷、诈骗……无奇不有。无奈的手机用户,只能收到一条删除一条,万一收到诈骗短信并且信以为真了,也就成了无辜的受害者。这一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从一定程度上将对群发短信行为产生一定威慑力,不失为是一项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有益举措。那么,这是否意味着今后用户可以免受群发垃圾短信的骚扰?其实不然。
负责审理此案的北京市西城检察院任检察官表示:“我国刑法规定经营群发短信业务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许可,而这4名被告人未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许可,就擅自经营群发短信业务,因此该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应当予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很明显,他们之所以被提起公诉不是因为群发短信这一行为本身,而是归咎于这一行为是在未获得经营短信群发业务资质的前提下发生的。这也很好理解,由中国移动进行群发的诸如广告、教育等短信,虽然就其内容本身而言于用户并无多大用处,甚至也可以归入“垃圾短信”之类,然而,中国移动作为具有许可资质的群发短信经营者,因此,其群发短信的行为自然是合法的。由此可见,要说该案件将有效限制群发短信继续扰民尚为时过早。
另一个层面,群发短信涉及多个方面:广告活动主体是否合法、广告内容是否合法、群发的信息是否损害到手机用户的权益。而我国暂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这种群发短信是否属违法行为,只能视具体情况判断。可见,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成了群发垃圾短信满天飞的助燃剂。
满天飞的群发垃圾短信,不仅严重滋扰正常生活,更让人对个人隐私安全产生深深忧虑。
如果说这全国首例因群发短信涉嫌非法经营罪的案件,是规约群发垃圾短信的开始,那么,今后手机用户收到群发垃圾短信后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如果证据确凿,群发者有可能因此获刑?我们拭目以待。规约群发短信的道路势必艰阻重重,然而,换一个角度,正是这等艰难险阻才可以成就一番开天辟地的有所作为。消费者对国家力量的崇拜永远在那么一个高度,如果说消费者失望了,那一定是建立在国家力量的无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