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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市场哪些方面难以管理?

2014-04-23
       针对短信群发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虽然可以利用,但是由于监管力度不够,很多公司就会钻法律的空子来进行一些违法的操作,下面就来看看有哪些方面是法律法规是不好介入的。

  一是管辖确定难。《行政处罚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管辖。现在的手机网络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只要具备相应手机短信群发设施,任何人都可能收到违法广告。如何界定违法行为发生地和管辖权,这成了一大难题。

  二是调查取证难。由于违法广告短信发送和删除是一种动态的,比较频繁,加之目前工商部门还没有设施对短信广告进行有效的监测,一旦当事人或经营商否认违法事实,违法证据就无法查证。

  三是适用法律难。我国《广告法》是在手机短信广告出现之前制定的,没有把手机短信广告纳入法律法规调整范围,没有对手机短信广告的法律法规责任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加之手机短信经营行为的特殊性,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

  四是案件查处难。目前,短信违法广告多未披露真实的经营地址和名称,违法主体难以认定,即使有名有址,有的违法者远在他乡,有的是皮包公司,出事后人去楼空,处罚决定书势必成为一纸空文,难以执行行政处罚。

  虽然目前并未对短信广告进行一个具体的法律规定,但是很多专家预估很快这种现象就会得到遏制,相关的法律也会尽快的出台。